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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增值税减按为0.5%
2020-04-30 14:37:20 来源:沈阳晚报 编辑:bj06

自2020年5月1日起,二手车销售将按照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昨天,沈阳晚报、沈报全媒体记者从税务总局网站上看到,关于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税务总局予以规范和明确。

为促进汽车消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发布公告称,自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由原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改为减按0.5%征收增值税。

所称二手车,是指从办理完注册登记手续至达到国家强制报废标准之前进行交易并转移所有权的车辆。

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二手车经销等若干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中明确,2020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从事二手车经销业务的纳税人销售其收购的二手车,减按0.5%征收率征收增值税。计算公式为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0.5%)。同时,新出台的增值税征收率变动政策,均比照上述公式原理计算销售额。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二手车经销企业销售二手车时,应当向买方开具税务机关监制的统一发票。因为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不是有效的增值税扣税凭证,所以,纳税人除按规定开具统一发票外,如果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应当为其开具征收率为0.5%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纳税人不得为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手车增值税减免被业内称之为二手车行业的“里程碑事件”。以前,按照相关政策的规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时,应该按照实际交易价格的2%缴纳增值税,个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二手车时免征增值税。这样导致不少二手车企业将二手车买卖的企业行为转化为个人行为,以回避二手车增值税的征收。

专业人士认为,新政策出台,一方面降低二手车的流通成本,另一方面也为二手车交易规模化发展提供了空间,有利于二手车的规模化诚信经营。

(记者 王婉)

关键词: 二手车 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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