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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免予处罚
2022-12-14 09:47:02 来源: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编辑:bj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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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违法、及时改正、危害后果轻微……记者从安徽省药监局获悉,安徽省近期制定出台了《安徽省药品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明确了免予处罚的具体事项情形及适用条件。

记者注意到,清单所列的免罚事项共15条,涵盖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生产、经营、使用领域。从违法情形看,一类为无主观过错的违法行为,其余为虽存在主观过错,但属于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从违法行为免罚依据看,免罚事项主要分为法律明确规定可以免予处罚的事项等四类。清单详细列明每项免予处罚行为的适用条件、实施依据,并明确说明“初次违法”“危害后果轻微”“及时改正”等条件综合判定因素,方便执法人员掌握。

安徽省药监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对于免予处罚事项,不是“一免了之”,而是明确规定对于免予处罚的相对人,遵照惩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求其及时改正违法行为,并通过进行告诫、约谈、限期整改、说服教育、劝导示范、法治宣传、行政指导等多种手段督促其提升自主合法经营意识,依法依规从事市场活动。(记者 王伟 通讯员 石跃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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