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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IPO获批第88家,今年科创板已过会76家企业
2020-07-14 16:16:38 来源: 中国经济网 编辑:bj06

昨日,创业板上市委2020年第1次审议会议召开,审核结果显示,龙利得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利得”)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这是今年过会的第88家企业(未含科创板)。

截至目前,今年科创板已过会76家企业。

龙利得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东吴证券,保荐代表人为肖晨荣、冯洪锋。这是东吴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2单IPO项目。此前,1月2日,东吴证券保荐的苏州赛伍应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龙利得专业从事瓦楞纸箱、纸板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主要为食品饮料、日化家化、粮油、家居办公、电子器械、医药医疗等行业的客户提供包装产品和服务,可根据客户的需求量身定制、设计综合包装方案,提供精细化服务。

龙利得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为徐龙平、张云学,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徐龙平直接持有龙利得7.87%的股份,其控制的龙尔利投资持有龙利得16.18%的股份,即徐龙平直接和间接合计控制龙利得24.06%的股份。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张云学直接持有龙利得16.52%的股份。两人共同控制公司40.58%的股份。徐龙平担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云学担任公司副董事长。

龙利得拟在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新股不超过8650.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龙利得拟募集资金4.21亿元,其中,1.00亿元用于“扩建智能高效印刷成型联动线与智能物联网及仓库管理项目”,1.36亿元用于“配套绿色彩印内包智能制造生产项目”,5025.88万元用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35亿元用于“归还银行借款、补充流动资金”。

上市委会议提出问询的主要问题

1.发行人披露说明非终端销售不是传统的“经销模式”,发行人对非终端客户的销售与对终端客户的销售在销售流程、合同双方权利义务、服务内容、产品交付、定价模式、收入确认、信用政策等方面均无实质差异。(1)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对终端客户和非终端客户就上述主要事项的对比情况。(2)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最终客户通过非终端客户购买发行人产品的原因及合理性,该部分销售收入是否真实、是否实现最终销售,最终客户通过非终端客户购买发行人产品是否为行业惯例,最终客户、非终端客户与发行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未披露的其他协议或利益安排。(3)请发行人代表说明非终端业务的商业模式和财务处理与同行业公司的对比情况,存在差异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说明通过非终端客户对最终客户进行函证方式的原因、取得的函证结果是否可靠,是否采取了海外走访等其他替代方式进行核查,相关核查方式是否充分、独立、可靠,并发表明确意见。

2.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毛利率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平均水平;非终端销售的毛利率略高于终端销售。请发行人代表说明原因及合理性。报告期,发行人对部分非终端客户毛利率高于发行人对其他客户的销售毛利率,请发行人代表进一步说明其合理性;请发行人代表说明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给部分非终端客户的毛利率分析,并说明合理性。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3.报告期纸箱和纸板产品结构基本一致且占比稳定,产品成本构成及原材料用料基本一致,但单位成本变动幅度大。发行人主营业务毛利率贡献主要来自于纸箱业务,纸箱毛利高于同行业行业平均毛利率,存货周转率低于同行业。2018年纸箱新增产能处于爬坡期,2019年纸箱产能利用率无大幅变动。请发行人代表说明:较2017年纸箱成本变动幅度远高于纸板相比,2018年纸箱成本变动幅度低于纸板的原因;2019年纸箱成本变动幅度高于纸板的原因。请保荐代表人发表明确意见。

关键词: IPO获批 科创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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