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中海网>健康 > 正文
国家医保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
2020-12-30 14:54:05 来源:健康报 编辑:bj06

从2017年开始,我国已经连续4年对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进行调整。随着《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公布,12月28日,国家医保局在京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我国医保药品目录动态调整机制基本建立。由此展望未来,每年开展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将成为常态。

患者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根据《2020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今年调整的目录外药品主要有与新冠肺炎相关的呼吸系统疾病治疗用药,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8年版)》的药品,被相关部门纳入急需境外新药名单、鼓励仿制药目录或鼓励研发申报儿童药品清单药品,纳入国家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集采成功的药品等7类。

根据国家医保局消息,《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调整工作共对162种药品进行了谈判,119种谈判成功,谈判成功率为73.46%,谈判成功的药品平均降价50.64%。以最受关注的抗癌药为例,2018年国家医保局组织开展了抗癌药专项准入谈判,最终17种药品谈判成功纳入目录,并于今年年底协议到期;14种独家药品按规则进行了续约或再次谈判,平均降幅为14.95%,其中个别一线抗癌药降幅超过60%。

“经测算,14种抗癌药降价,预计2021年可为癌症患者节省30余亿元。同时,本次调整新增了17种抗癌药,其中包括PD-1、仑伐替尼等新药、好药,目录内癌症用药的保障水平明显提升。”国家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表示,谈判成功药品共涉及31个临床组别,占所有临床组别的86%,患者受益面非常广泛,患者的获得感会更加强烈。

“调整工作对抗癌药物给予最大的关注。”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副院长石远凯表示,目录调整后,基本覆盖了各主要器官癌症的主流治疗药物,肺癌、乳腺癌等常见肿瘤的治疗药物越来越多,恶性黑色素瘤、淋巴癌、卵巢癌等肿瘤患者也享受到目录调整带来的好处。“PD-1免疫疗法是临床较为关注的领域,今年目录纳入了3种药物,加上去年已经进入的1种,已有4种PD-1药物可供选择。”

“增补的儿童用药都是临床最常用的。”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儿科主任冀晓华表示,《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有助于改变儿童治疗领域“少药”的情况,增加临床选择性。

国家医保局测算,新增的119种药品多数是经过谈判实现降价的独家药品,预计2021年增加的基金支出与谈判和调出药品所腾出的空间基本相当。从患者负担情况看,通过谈判降价和医保报销,预计2021年可累计为患者减负约280亿元。

坚定了企业创新的决心

“谈判就是最后的临门一脚,经过不懈努力谈判成功,让全国老百姓用到救命救急的好药。”此次目录调整谈判组组长、浙江省医保局医药服务管理处处长许伟表示,此次谈判组织上更加严谨,专家随机挑选、签署保密协议,保证谈判工作的公正公平;谈判更加规范,国家监察人员全程参加,如过程中有谈判专家所在省份的药品,谈判专家尽量不发表意见,全程录音录像。

“每位专家都会不遗余力砍价,一分一厘都要争取。比如某种罕见病用药,如果我们不争取低价,患者就会更难。”谈判专家、上海市医保局医药价格和招采处处长龚波说。

“医保谈判以及相关配套政策,旨在给予企业以量换价的稳定预期,在降低药品价格、减少患者经济负担、减轻医保基金压力的同时,给予企业合理利润空间,用于持续的创新和发展。”阿斯利康制药公司中国副总裁黄彬举例,公司的奥希替尼片是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第三代靶向药物,较前代产品有明显的临床优势。在成功通过2018年和今年针对新的适应证的两轮医保目录谈判后,奥希替尼片目前在国内的价格已远低于其他国家和地区,充分体现了尽最大可能惠及患者的承诺。

据了解,《2020年医保药品目录》在确保患者用上降价药的同时,也为保障患者及时用上新药作出了努力,进一步鼓励了企业开展新药研发的信心。“药品研发周期要十几年甚至几十年,高投入,高风险,投资回报周期过长。如果研发的新药不能及时进入医保,将严重影响医药企业的发展甚至生存。”北京五和博澳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黄岳升表示,该公司原创降血糖新药桑枝总生物碱当年获批、当年进入医保,更加坚定了企业坚持走创新之路的决心。

“一年一调”机制初步形成

除了对“新面孔”开展准入谈判,将“老品种”纳入谈判范围也是本次目录调整的一大亮点。在今年的调整过程中,评审专家经反复论证和严格评审,将14种目录内药品纳入谈判范围。这14种药品都是前期准入目录时经评估价格或费用偏高的药品。经过谈判,这14种药品均成功保留在目录内,平均降价43.46%。

“在以后的调整中,我们也会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老品种’进行谈判。”熊先军表示,这样做主要有3个方面的考虑。一是提升药品经济性。从实际情况看,部分药品进入目录后,支付标准长期没有调整,或者调整不到位,经济性明显下降,谈判是提升经济性的重要手段。二是提升公平性。通过引入谈判机制,近年来一些新准入目录的药品性价比更高,与原目录内的“老品种”相比出现了价格“倒挂”现象,为维护医保基金使用和患者权益的公平性,对“老品种”进行谈判,引导其支付标准回归合理。三是减轻患者负担,节省基金支出。

熊先军表示,国家医保局基本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目录调整工作机制和工作程序,初步形成了“一年一调”的动态调整机制,而今年的目录调整工作则在往年基础上进一步提升了效率,也更加规范。

此次目录调整药物经济学测算组组长、北京大学全球健康发展研究院院长刘国恩介绍,此次调整让药物经济学从学院的象牙塔走到改革的实践前沿,在评价过程中加强了与企业的沟通,“企业在今后的调整中做到信息更加完备,才能让专家根据信息给出客观的意见”。(记者 叶龙杰)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