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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保险暗藏陷阱 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
2021-10-29 11:26:45 来源:生命时报 编辑:bj06

10月21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关于防范保险诱导销售的风险提示》。文章称,在一些网络场景中,时有“首月0元”“零首付”“免费保障”“抽奖获取”等互联网保险产品广告页面出现,有的消费者在未清楚了解保险内容、保费缴纳等情况下,便被“免费”诱导而投保。

从保险产品本身看,“首月0元”“免费保障”等宣传未全面展示保费缴纳整体情况,实际上是将保费分摊至后期,消费者并未真正享受到保费优惠。从监管要求看,保险险种的条款和费率,应当报监督管理机构备案或批准。“首月0元”类的销售宣传行为,存在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问题。从营销方式看,营销片面强调“首月0元”,却未对保费缴纳整体情况、保险责任等重要内容充分提示,易使消费者忽视产品重要信息。加之一些广告界面设置不规范,诱导消费者勾选“购买”“领取”“自动续费”等选项,侵害消费者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对此,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提醒,选购保险产品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因需购买保险产品,不被“免费”迷惑。在浏览保险营销页面时,注意了解发布广告的主体、承保机构,看清保险产品类型、保障内容和收费方式等重要信息,根据自身需求和消费能力选购,不要被“免费”营销诱导购买本不需要的产品。如对宣传界面内容不了解,最好不要随意填写个人信息或同意授权办理等操作,防范个人信息泄露。

知悉保险合同内容,了解条款再签约。消费者如确有投保需求,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对未能明确展示保险合同条款等重要内容的销售页面,不随意点击确认。着重了解保险责任、除外责任、保险期间、保险金额、保费缴纳、风险提示、客户告知、投保须知、续保条件、保险金赔偿或给付、犹豫期和退保损失等影响投保决策的重要事项。线上签约投保时千万不要图方便就“一勾到底”。

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消费者应客观如实地反馈有关信息,避免因未能如实告知而影响保险合同效力。▲ (张 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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