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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工资不是变相减薪的“护身符”
2021-08-11 13:27:39 来源:今晚报 编辑:bj06

70%、90%、75%、85%、95%……7月26日,翻看公司内部系统发来的人事通知,35岁的罗忠安发现自己在银行工作10年,绩效工资从没拿到100%。记者采访发现,有企业利用绩效工资变相扣减薪酬,有企业把基本工资制定得很低,再在绩效工资上“找补”,但绩效考核定量并不好操作。(据《工人日报》)

绩效工资是一种“以绩取酬”的工资制度,属于一种激励工资。然而,现实中一些用工单位却将绩效工资作为变相减薪的“护身符”,把基本工资定得很低,想要减薪在绩效工资上“动动手脚”即可,往往让员工有苦难言。

由于绩效工资的考核标准往往是单位说了算,而且受人为因素影响较大,一些企事业单位为降低人力成本,或制定苛刻的考核标准、或在考核时故意压低员工的分数,从而达到变相减薪的目的。面对这种行为,员工很难有申诉的机会,劳动维权又存在举证难的问题,只好逆来顺受、自认倒霉。

绩效工资不是变相减薪的“护身符”,绩效工资不仅要制定合理占比和考核办法,还应减少人为因素影响,才能杜绝此类变相减薪,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笔者认为,制定绩效工资制度要遵循公开、协商等合法程序,制定相对合理的工资占比和考核标准,并在不断完善和修改中找到最佳平衡点。绩效工资既要做“减法”,还应当做“加法”,有减分项也要有加分项,如此才能真正发挥绩效工资的正向激励作用,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为企业发展出力。(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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