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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企一季度发行补充债的额度远高于股东增资
2019-04-04 11:39:43 来源:中国经济网 编辑:bj06

今年一季度,险企密集通过增资、发债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今年一季度有5家险企合计增资26.1亿元,有4家险企合计发行资本补充债券505亿元。9家险企增资、发债合计达531.1亿元。

对比来看,今年险企通过增资、发债补充资本金的规模已经远超去年同期。据《证券日报》记者统计,今年以来险企增资、发债的合计规模已同比翻番(去年同期为227.18亿元)。

整体来看,险企一季度发行补充债的额度远高于股东增资。

一季度银保监会批复了4家险企的资本补充债发行计划,审核通过中国人寿(港股02628)、平安产险、珠江人寿、百年人寿发行资本补充债券,合计发行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5亿元。

具体来看,中国人寿获批发行规模最高,达350亿元,为成为险企发行资本补充债券以来的最大单。其次是平安产险发行100亿元,珠江人寿发行35亿元,百年人寿发行20亿元。

从险企股东增资的情况来看,已获批增资的险企以及拟增资的险企包括华泰保险、法国再保险北京分公司、北大方正人寿、国元农业保险、横琴人寿,这5家险企合计增资26.1亿元。

对于险企今年密集增资发债的原因,多位业内人士表示,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因:一是部分中小险企由于资本金不到位,掣肘业务发展,急需增资、发债等方式缓解偿付能力压力,比如珠江人寿、百年人寿等;二是部分险企虽然偿付能力充足,但为给业务发展提供更多的后劲,也持续补充资本,比如中国人寿等。此外,除上述原因之外,即将实施的新会计准则也对险企偿付能力有一定影响。

从行业偿付能力来看,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纳入统计的141家险企中,虽然绝大多数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高于200%,但随着险企业务的发展,去年四季度末,仍有有80家险企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出现不同程度下滑。

从中小险企来看,2018年以来,随着行业新一轮转型的推进,特别是部分人身险公司在2016年以来销售的中短期业务,在2018年、2019年逐渐进入退保给付期,这类保险给险企的偿付能力带来压力,险企不得不通过增资或发债补充资本金。

从大型险企来看,中国人寿副总裁赵立军曾在今年3月份举行的开放日上表示,资本一直以来是公司未来发展的非常重要的优势、资源、实力,我们确实非常关心这个问题,这么大的公司如果出现资本不充足,会是让我们非常担忧的事情。所以,中国人寿要未雨绸缪,同时也通过发行资本补充债来增强跟资本市场的互动,进一步丰富资本渠道。

会计准则方面,经过5年反复修订,《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IFRS9)于2014年7月定稿,并于2018年1月1日正式生效。2017年,财政部修订并发布《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对金融工具的分类和计量方法、金融资产的减值等内容进行了全面修订,全面对接IFRS9。

按照要求,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可在2021年之前开始使用该规则,目前平安人寿已经使用了IFRS9会计准则。新会计准则实施后对于保险公司利润(导致利润波动加大)、偿付能力(资产所述类别不同影响风险类别定义,进而导致实际资本金额变化)以及资金运用都将产生较大影响。

随着保险公司陆续筹备实施IFRS9会计准则,需要结合偿付能力要求、新保险合同会计准则要求,从公司发展战略、资产负债管理、资产配置策略、风险管理、投资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系统性规划,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能力,充分考虑新会计准则对资产减值更严格的要求,注重长期信用风险的防范。

关键词: 险企 补充债 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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