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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消费领域痛点仍存 权益保护制度待完善
2022-03-17 12:32:35 来源:经济参考报 编辑:bj06

“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再次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梳理近期多个全国消协组织发布的数据发现,伴随着消费新业态的出现,维权问题日益突出,投诉数量增长明显。与此同时,经营者利用预付式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屡屡发生,仍难以根治。

针对各种侵权问题,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多地也在不断探索新方式、新路径。业内人士表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仍需在制度层面予以完善,尤其是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研究,强化立法工作。

“长期以来,经营者利用预付式消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屡屡发生,难以根治。正因为如此,《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专门就预付式消费作出规定,多个省份出台了针对预付式消费的规定。2021年,网络交易市场持续扩张,应用场景增多,预付式消费越来越多地与网络消费结合起来,导致消费者权益受到更为严重的损害。”中消协表示。

为了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多地也在不断探索新方式、新路径。不过,业内人士也表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更需制度层面上的完善。

针对最近几年数量快速上升的新业态领域的消费纠纷问题,中消协建议,加强新业态新领域研究,强化立法立标工作。中消协表示,自2013年以来,我国网络交易发展迅猛,网络消费形态日益丰富,新型网络消费纠纷不断出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已经无法满足保护网络消费者的现实需要,可考虑再次修订,充实网络消费者保护的内容,尤其要对直播营销、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的网络消费作出规制。

湖南省消保委此前提出建议,针对直播带货等新消费模式,监管部门应当加强监管,除了进行经济处罚,还应将违法情节严重、违法频次较多的主播和平台拉入失信名单,实行市场禁入,增加其违法成本,增强监管震慑力。(汪子旭 张莫)

关键词: 权益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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